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
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
(2017年4月7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)
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: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石家庄召开,会期1天。
建议会议议程为:补选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